為保障城(cheng)市(shi)建設(she)和經濟發展,增強人民群眾(zhong)居安(an)思危、常備不(bu)懈的(de)國(guo)防(fang)觀(guan)念和防(fang)空應急(ji)準備意識,熟(shu)悉防(fang)空警報信(xin)號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o)人民防(fang)空法》和本市(shi)相關規定,定于2024年9月21日試(shi)鳴防(fang)空警報。
一、警報試鳴時間
2024年9月21日上午10時至10時30分。
二、警報試鳴范圍及方式
全(quan)市范圍的固定警(jing)報、人防(fang)車載警(jing)報統一(yi)鳴響警(jing)報信號;
通過(guo)電視、手(shou)機短信(xin)同步發布提示信(xin)息;
部分人員(yuan)密集場所利用多(duo)媒體(ti)警報報警設施同步示(shi)警。
三、警報試鳴信號
預先(xian)警報:鳴36秒,停(ting)24秒,反復3遍(bian),時(shi)間為3分鐘。
空襲警報:鳴(ming)6秒,停6秒,反(fan)復(fu)15遍,時間為3分鐘。
解除警報:連續鳴(ming)放一長聲,時間為3分鐘。
請全(quan)市各單位、全(quan)體市民和過往本市人員在警(jing)報試鳴期(qi)間保持(chi)正(zheng)常(chang)的(de)工作和生活秩(zhi)序。
特(te)此公告。
天津市人民政府
2024年9月13日